中兴技术项目合作实施规则
《对等投入,险利均担,平等占股,年度许可》
合作原则;实行全新的经济技术相匹配的《对等投入,险利均担,平等占股》制,中兴任何项目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种原则,与中兴合作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
是合作生产经营;合作双方按协议标准享受经济利
益。其中又分为;
1,技术方只出技术(资料、授权书),接产方一次投入足够的自有资金的,只要一次实投入帐数额能达到需定标准,则实行“正三七开”即投资方占总股份65%控股,技术方占总股份35%。
2,若技术方又不但出技术授权,还参与生产的,须在原股份比例上再加15%或以上,经济技术股份基本平衡。
3,若投资方资金不足可行性规定标准,或只有少量启动资金的,可实行倒三七开,即在投资方占总股35%.减出部份可留给其它投资人。
4,技术方出技术,接产方负责生产经营,但接产方无自有资金或只有少量启动资金(只占总投资额的20%),需靠技术方的项目去筹资、贷款、上级拨款的,一律实行倒三七。
5,技术方出技术,合作方并无自有资金,而只是作为引资人(公司)的,资金不能算是引资人(公司)的。引资人只能占10%。但若资金的还款、付息、均在分配以后进行,则技术方可以不计较资金性质和来源,但按公司法规定,贷款不得作为股金,故引资接产方只能占股份30%以下。
二,
是单纯提供项目样机的制作经费,日后可获该项目优先参与实施权,
优先投资权或享有预定股(制样机所需经费已全额提供的,预定股参照技术方所得份额(将所得部份化为100%)中的5%设定,指定由双方合作的投资款中支付)。制作另星样机的费用,按产品批量生产价格的十倍以上计算。
三,
是技术出售。技术出售实行一次性支付,技术作价方法参照“附件”计算。
四,
是“科技点菜”,给中兴出课题研究新奇项目,可获共同实施权,基本预投经费五万元起。
五,
是赞助科研,均获得所选赞之项目开发实施成功后的一定利益。
六,
是参与活动(包括中介),均按功劳提成,论功行赏。
七,
是技术咨询、服务、排难、技改工程等,咨询费议定。
以上各种情况,中兴都一律保留专利申报权实施权和知识产权(可以出售),并与任何合作方关糸平等,绝无相互隶属之分。
类 |
合作方自有资本情况 |
占股份(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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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适应生产规模的自有资金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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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属自有的启动资金(50万元以上)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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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自有资金但有贷款能力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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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资制样机(十万元以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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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需靠中兴项目去引资或筹资 |
不超过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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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无任何资金也无引资贷款条件 |
当中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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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经济人中介人 |
首批入门费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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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按《加盟十大原则》规定,凡使用中兴研究所任何技术项目合作生产,
登中兴航母,用中兴商标,为中兴拼搏,发中兴大财,这就严格规定任何个人或公司与中兴合作,无论是否加盟为中兴集团成员,都必须无条件的建立一个新的有限责任公司,一切宣传都必须以以“中兴”为前缀名的新公司名义进行,若老公司不便再建新公司的,也必须更名插入“中兴”字号。
九,关于合作产权,由于合作初始还不能对技术价值作实际的估价,因此规定技术项目不得作为注册资金,有多少现金就定多少注册资金。若实需财物进入合作的,应按已用年限进行折旧估价。各方所占股份,以折价进入财产加新增资产作为共同财产。
十,合作双方的合法性,合作方必须凭技术方签发的盖有钢印的专利或专有技术项目《年度实施许可证书》为合法证据,每年一证,过期一律作废。仅有合同书和红印许可证书为未付清入门费,除了可以自已做筹备工作外,一律不得实施或以新公司名义宣传,否则视为非法,已生产产品为侵权产品,技术方有权申报查处。任何媒体、用户、客商或有关政府机构务必验证厂家上述《许可证》的有效性,否则自负法律责任。
十一,中兴三十年来,从来没有用过国家或他人任何一分钱科研经费,也没有同意过任何合作接产方参与过研制活动,任何持合法手续的合作接产方只有实施权而从未授与予过技术项目处分权,故中兴能源研究所具有绝对独立的知识产权和技术项目处分权,并排斥不符合本条的任何宣传。
昆明市中兴机电能源研究所
从研究所成立之日起执行